【案例介绍】
李某某有一辆营运货车需要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李某某的承保要求进行报价,保费需1万多元。李某某觉得保费高,正在犹豫之际,一个自称为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的人要求添加李某某为好友,表示可代为办理投保,同样保险方案可帮其按员工价投保并返还优惠,李某某觉得在该“业务经理”处投保能便宜3000多元,于是给该“业务经理”转账,让其代办投保。 几天后,李某某联系该“业务经理”,咨询投保后续事宜,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无法联系,李某某随后致电某保险公司投诉。经某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发现与李某某所述“业务经理”并不是该保险公司员工,李某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不法分子冒充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李某某实施诈骗,其违法行为既侵犯了李某某个人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了某保险公司声誉。如果保险“代理人”或“保单服务人员”主动要求将保险费用交给其个人时,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及时与对应保险公司核实并通过正规渠道投保。
【风险提示】
一是对于不明身份的“代理人”“理赔员”“保单服务人员”或自称其他角色的保险从业人员,以代收“保费费用”“服务费用”或宣传优惠力度远超市场水平的保险产品时,应提高警觉,在进行支付交易前向保险公司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可要求对方提供姓名、工号等身份信息,通过保险机构客服热线或营业网点等官方渠道核实工作人员信息及业务办理信息真实性。并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
二是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需留意代缴垫付等不合规行为,避免被不法分子以“优惠”“赠礼”等幌子迷惑导致个人资金损失,并通过正规的渠道去投保,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投保,防止上当受骗。
三是多关注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及日常个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若发现被骗,要保持冷静,保留相关证据线索,如网络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对方个人信息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阳光财险新疆分公司)